苏州市住房公积金 关于调整部分业务办理时间的通告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因住房公积金年终结算及业务调整需要,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3日期间调整部分业务办理时间。
1.12月21日起,暂停办理全国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12月27日起,暂停办理单位跨区转移业务、退缴业务、大额个别补缴业务、个人账户大市范围内跨区转移业务。
3.12月28日12:00起,暂停办理缴存跨行托收业务。
4.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3日期间全面暂停所有柜面业务(含自助柜员机、银行网点)、线上服务渠道(含网上服务大厅、“苏州公积金”手机APP、“江苏政务服务”手机APP、微信公众号以及其他第三方公积金服务渠道)。
请各缴存单位和职工提前安排好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
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
来源: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