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 关于开展年度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实施方案

阳住管发〔2023〕18号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从2023年5月10日起,对截至2022年3月底之前欠缴、停缴的单位进行规范缴存工作。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此实施方案,请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有关规定,持续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和组织保障

 

工作目标:对中心数据库中截至2022年3月底之前欠缴、停缴12个月以上单位依法进行催缴,厘清欠缴原因,完善降低比例和缓缴相关手续,逐步实现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使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组织保障:中心成立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领导组。组长由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中心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征稽执法科、信息技术科、内部审计科、各分支机构负责人组成。

 

组长全面负责规范缴存工作,副组长负责协调各分支机构的规范缴存工作,分中心、管理部具体开展辖区范围内单位规范缴存工作,办公室、征稽执法科、信息技术科、内部审计科全力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稽执法科,具体负责出台规范缴存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和办理单位缓缴或降低比例的申请工作。分中心、管理部要根据实施方案全面筛查摸底,确定催缴单位名单,具体部署和落实本辖区内欠缴、停缴单位的规范工作,向单位送达《住房公积金催缴通知书》,并协助单位完善相关缓缴或降低比例等手续。领导组要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并对规范缴存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到位。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5月15日前。成立规范缴存工作领导组,确定领导组成员,出台规范缴存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职责。

 

(二)摸底阶段。5月16日至31日。各分支机构对停缴12个月以上单位进行筛查摸底,形成欠缴、停缴单位明细表及汇总表报征稽执法科,征稽执法科对管理部报送的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建立规范缴存数据库,并将摸底情况报领导组。

 

(三)推进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分支机构开展催缴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向单位送达《住房公积金催缴通知书》,宣讲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政策,了解并掌握单位欠缴、停缴具体情况,做好催缴情况笔录。

 

(四)落实阶段。7月1日至8月15日。单位按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规范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在单位公示,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理降低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均不能低于5%)或者缓缴手续。

 

(五)总结验收阶段。8月16日至31日。分支机构对规范缴存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汇总规范工作取得的成效,列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报征稽执法科。征稽执法科根据分支机构的总结形成最终报告报工作领导组,并存档。

 

(六)巩固阶段。规范缴存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应及时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形成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在逐步减少存量欠缴单位的同时,预防新的欠缴单位出现。

 

四、采取措施及基本要求

 

为确保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顺利进行,采取措施及要求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不可推卸的责任。中心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积极行动,杜绝应付思想、畏难情绪,把规范缴存工作安排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影响力。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中心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在全社会形成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专题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规范缴存领导组要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规范缴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规范缴存工作涉及到的科室及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交流工作经验,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规范缴存工作保质量、有实效。

 

(四)严格执纪执法,加大规范缴存力度。对随意停缴且拒不按规范要求履行相关手续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加大规范缴存和处罚力度,督促单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阳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5月25日


来源:阳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