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 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直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康复机构资格年检的通知
市社会保险中心、市直(不含祥符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康复机构:
为加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和康复单位的管理,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合理支出和使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开展2023年度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康复机构的资格年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市直(不含祥符区)具备资格的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康复机构。
二、所需提供材料
1.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医疗或康复机构专业服务的特色介绍、工作方案、服务方式和诊疗科目;
4.市人社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年检方式
(一)自查总结
各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康复机构认真全面总结一年来执行国家、省有关工伤保险服务的有关规定;履行工伤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及缴纳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等情况。
(二)实地检查
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康复机构的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的方式开展,实地查看重点检查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及悬挂定点牌、医药费结算、工伤保险制度上墙、未有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案例等事项。
四、报送材料时间
2023年6月14日—6月20日(逾期按年检不合格处理)。
五、年检材料受理地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市民之家4楼东侧33号窗口)
联系人:李军舰
联系电话:0371—23870766
附件:
1.开封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年检表
2.开封市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机构年检表
2023年6月13日
来源: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