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公告


金华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参保人员及时选择缴费档次并完成缴费,也请符合条件但未参保人员及时参保。

 

一、参保对象

 

具有金华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个人缴费

 

个人缴费小贴士: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性质是“自己的”。记入个人账户项目还包括财政补贴、按记账利率计息收入(现年记账利率3.79%)等。60周岁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39,就是你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金额,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终身,未发完依法继承。

 

(详见附件)


附件下载:

  1. 金华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公告.doc
  2. 金华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公告.pdf

来源: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