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

 

为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技能强省行动,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二十条政策措施》《技能强省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年)》《河北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等文件精神,从4月至10月集中开展2023年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行动,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全省累计完成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4万人次;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0万人次以上,其中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8万人次以上,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3万人次以上。具体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主要是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毕业学年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含防贫监测对象)等城乡劳动者。

 

三、推进路径

 

职业技能培训各环节有序衔接,压茬推进。

 

(一)制定培训计划(5月10日前)。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据年度培训目标任务,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和劳动者培训需求,抓紧制定培训计划,市场需要什么人才就培养什么人才,岗位需要什么技能就培训什么技能,加大高级工以上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培训后就业率,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各市培训计划5月1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明确培训机构(5月15日前)。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优化流程,按照规定明确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5月15日前由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社会公布。

 

(三)组织实施培训(4月至8月)。各地根据培训计划,广泛发动各类劳动者积极报名参加培训。培训机构要使用“河北省职业能力建设管理服务系统”提交开班和预约评价申请,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组织开展培训,确保8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

 

(四)开展考核评价(4月至8月)。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考核评价工作的质量监管,结合实际情况,从全省公布的考核评价机构中筛选确定在本地开展业务的机构,5月25日前向社会公布。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可自主选择各市确定的考核评价机构。考核评价机构要在培训结束后7日内完成考核评价工作。

 

(五)做好资金支付(4月至10月)。要统筹利用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合理调整支出结构,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谁组织、谁审核、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培训机构要及时将补贴资金申请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经3个工作日公示后,按程序及时拨付资金,提高服务效率。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由考核评价机构与补贴申请人签订免费技能鉴定协议书,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直接拨付考核评价机构。

 

各地要强化就业导向,针对重点群体大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就业职业培训,培训合格后,已实现就业的(3个月内),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未实现就业,取得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仅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新职业<工种>)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不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新职业<工种>)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坚持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技能强省行动的具体举措,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实施,精准掌握工作底数,逐条分解目标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紧盯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人社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国资、商务、文旅、乡村振兴、退役军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的补贴性培训纳入统计范围并录入信息系统。

 

(二)科学匹配资金。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开展培训工作,根据本地资金情况合理安排培训项目,培训开班时要明确资金支出渠道,培训结束后要严格资金拨付程序,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三)突出培训重点。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结果导向,紧扣本地产业发展和劳动者需求确定培训重点,加快推进制造业技能根基、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乡村工匠培育、燕赵康养人才赋能四项工程。石家庄、邯郸要重点开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商贸物流等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唐山、秦皇岛、沧州要重点开展精品钢铁、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海洋产业、临港物流以及船员水手等相关领域职业技能培训;保定、廊坊要重点开展现代商贸物流、京津冀家政、新型显示、汽车制造等相关领域职业技能培训;邢台、衡水要重点开展高端装备制造、橡塑制品、健康食品等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张家口、承德要重点开展文化旅游、冰雪体育、大数据、绿色农牧、钒钛以及呼叫外包服务、康养等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定州、辛集要重点开展先进装备制造、食品生物制品、生态皮革服装等领域职业技能培训;雄安新区要聚焦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重点开展建筑、城市运营管理、文化旅游、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各地要积极学习推广腾讯数字技能培训试点经验,石家庄、廊坊、邢台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培训工作重点联系城市,要积极开展网约配送员、货运汽车司机、区块链应用操作员等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

 

(四)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按照“两目录一系统”要求,坚持“凡补必进、不进不补”原则,健全覆盖培训资金申领、审核、支付、统计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采取大数据分析、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核验培训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做到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建立健全督导检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做好效果评估和过程监管。

 

(五)广泛宣传动员。依托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等,全面解读培训政策,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培树先进典型,讲好技能故事,进一步凝聚“有技能、好就业,长技能、就好业,高技能、就业好”的社会共识。

 

联系人:

闫文豪 电话:0311-66908523

卜一峰 电话:0311-66908731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23年3月30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2023年各市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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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