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募集2023年厦门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的通知


各区(园区)组织人事部门、各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现就组织我市各类单位参与实施2023年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通知如下:

 

一、募集时间

 

2023年5月25日-8月25日

 

二、募集对象

 

我市范围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依法成立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

 

三、募集方式

 

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进入“就业见习系统”进行申报,详细流程见附件1。

 

四、组织实施

 

(一)市委组织部统筹发动全市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市人社局统筹发动全市非参公事业单位和非公企业,市国资委统筹发动国有企业,其他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发动所管辖服务的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努力拓展就业见习岗位,吸纳更多就业见习人员,稳定就业规模。

 

(二)各区(园区)组织人事部门要广泛组织发动辖区(园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挖掘就业见习岗位,组织见习对接。

 

五、政策支持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见习期间给予见习人员见习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2233元/人/月(按30日计发,每日74.43元),市人社部门统一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不超过1年。

 

(二)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向企业发放剩余期限见习补贴作为留用奖励,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12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就业见习岗位申报流程.doc


相关业务链接:

  1. 厦门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

来源: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