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 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各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住建部等十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及广东省卫健委、住建厅等十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粤卫〔2023〕2号),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经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就我市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辖区内购买首套自有产权住房且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二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现行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确定,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现行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确定。

 

二、申请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须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申请条件,且申请贷款家庭中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

 

三、申请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时,除提交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户口簿、收养登记证、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等可以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

 

四、当本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达到二级及以上等级预警时,本政策暂停实施,待预警解除后自行恢复受理。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13日,未涉及事项仍按原政策执行。对在本通知实施之日前,已在我市购房且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信息平台网签购房买卖合同的,按原政策执行。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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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