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 关于开展全职引进或培养博士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朝人社函〔2023〕95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实施“朝阳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政策措施》(朝委发〔2022〕7号)及《实施“朝阳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政策措施的配套细则(试行)》(朝委人才办〔2022〕3号)精神,按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朝阳英才计划”奖励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全市开展全职引进或培养博士奖励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2年7月7日(含)以后,全市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新全职引进或在职培养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

 

二、奖励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按年度发放,补助期3年。

 

三、申报条件

 

(一)人才获得的博士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承认并正式颁发的有效学历学位 (国外学历学位须由国家教育部正式认证)。

 

(二)新全职引进或在职培养的博士人才须与我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 (含)以上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已在我市全职开展工作,且承诺3年内不主动单方面与其所在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关系。

 

(三)已享受此政策奖励人才不再重复奖励。

 

四、申报材料

 

(一)用人单位或所在县(市)区出具的审核意见;

 

(二)《新全职引进或培养博士奖励申报表》(附件1);

 

(三)《新全职引进或培养博士奖励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

 

(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身份证 (护照)、缴纳社保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复)印,在左侧装订并自行编制目录,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电子版以申报单位命名,将文件夹压缩为1份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五、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经人才所在单位审核认定后,由用人单位汇总报送。市属企事业单位直接报送至市人社局;其他企事业单位报送至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各县(市)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明确审核意见后统一报送市人社局。

 

六、申报时限

 

2023年7月4日前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七、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做好相关申报表格的填报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工作,并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二)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和政策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认定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相关申报表格可登录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oyang.gov.cn)通知公告栏或下载专区下载。

 

联 系 人:刘志华、王中一

联系方式:2638155、2638175

电子邮箱:cysrsjjycjk@163.com

 

附件:

1.《新全职引进或培养博士奖励申报表》

2.《新全职引进或培养博士奖励申报情况汇总表》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3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2.docx

来源: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