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 关于明确2023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医保主管部门: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59号)规定,现就明确我市2023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 84831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1207元,下限为4242元。

 

二、根据《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1]54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潍医保发[2022]38号)关于“规范职工缴费基数封顶保底线执行时间”的规定,自2023年8月起,统一按鲁人社字[2023]59号文件公布的平均工资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封顶保底线”;2023年1月至7月份期间,按上一年度公布的平均工资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封顶保底线”。

 

潍坊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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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潍坊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