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宜宾市2023—2025年度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各参保单位:

 

为规范全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四川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文本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40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人社规〔2022〕7号)等相关规定,经考评合格,以下单位为宜宾市2023—2025年度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见附件),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经平等协商,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同公布的协议医疗机构签订《四川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县(区)管理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签订《四川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事宜,由各县(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报送到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统一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宜宾市2023—2025年度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名单

 

宜宾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3年7月3日


附件下载:

  1. 1.宜宾市2023—2025年度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名单.doc

来源: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