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 关于公布全市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烟人社字〔2023〕57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局属有关科室、单位,市直各参保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59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确定我市202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1207元,下限为4242元。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按7069元计算。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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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