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政策问答(经办地址、联系电话)


一、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条件是什么?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二、失业保险待遇包含什么?

 

包含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由失业保险金发放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期限原则上与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一致。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男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其未就业配偶生育且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按照当地职工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医疗报销和生育报销向医保部门提出申请。

 

三、如何界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本人共同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的累计缴费时间确定。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标准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核定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核定18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核定24个月失业保险金。

 

目前德州市失业保险金执行标准是1530元/月。

 

五、如何查询失业保险金是否审核通过?

 

申请人从微信等渠道提出失业保险待遇申请后,可登录电子社保卡,在“失业保险金申领”的“申领记录”里查询审核结果。

 

六、失业保险金如何发放?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保险待遇自申请之日的当月开始享受,失业保险金自审核通过之日的次月月底发放至本人社保卡中。

 

七、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间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如何缴纳?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申请人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申请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不影响失业保险金的发放。

 

八、什么情况下需要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九、如何办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向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的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办机构电话附后)。

 


来源: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