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市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资格认证的公告
为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基金安全,提高经办管理管理服务水平,保障城乡居民参保人的利益,遏制冒领、骗领养老金的行为,根据人社部社保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和停发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22]42号)、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皖社险函[2022]6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完善以信息比对“静默认证”为主、人脸识别等自助认证为辅、社会化服务现场认证和特殊人群提供上门认证服务为补充的认证模式。现将淮南市本级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证周期
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从上年度最后一次认证时间计算,12个月为一个认证周期)内要办理一次资格认证手续。如超过12个月未认证为逾期认证,业务系统将自动暂停发放待遇。例如张某于2022年6月认证,2023年6月底必须完成2023年认证,否则,即算超过一个认证周期。
二、认证方式
一是通过“皖事通”认证;
二是因身体或网络原因无法利用生物识别系统认证的人员,沿用传统认证方式进行认证,由村居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认证。行动不便的,由家人到所在村居申请,由村居工作人员提供上门服务。
三是居住境外的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通过手机下载“中国领事”APP完成自助认证。
已超过一个认证周期(12个月)未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当月将暂停发放其城乡居保待遇。待遇被暂停发放的,每月11日前通过“皖事通”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待遇将于当月恢复和补发。
市城乡居保中心待遇发放科:
0554-3303151
0554-6881827
0554-3312080
淮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023年7月10日
附件下载: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