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 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问答


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问答

 

1、南平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每年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以下简称认证)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目前南平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每年认证时间是:居住在延平区行政区域内的为3-4月份,居住在延平区行政区域外的为4-6月份。

 

2、居住在延平区行政区域内的南平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如何办理认证?

 

答: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到现居住社区办理认证。属于单位退休未纳入社会化管理的到原单位办理认证。

 

3、居住在南平市辖区内(不含延平区)的其他县(市、区)的南平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如何办理认证?

 

答:居住在南平市辖区内(不含延平区)的其他县(市、区)的南平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在每年4-6月份可携带身份证(具体时间详见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通知),到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认证。

 

4、居住在南平市辖区外的南平市企业退休人员如何办理认证?

 

答:由各县(市、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向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邮寄《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退休人员本人持身份证、认证表前往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认证。

 

5、孤寡、残疾、患病、高龄等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如何办理认证?

 

答:对于孤寡、残疾、患病、高龄等行动不便的企业退休人员,由家属提出申请,再由社保中心委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6、长期住院的退休人员如何办理认证?

 

答:长期住院退休人员由家属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书和退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中心认证。

 

7、居住港澳台的退休人员如何办理认证?

 

答:居住港、澳、台的退休人员提供由港九工会联合会、澳门工会联合会、台湾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生存证明或本人持有效证件前往社保中心认证。

 

8、出国定居或探亲的退休人员如何办理认证?

 

答:居住国外的退休人员应前往我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开具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邮寄至所属企业、街道认证。或者回国时到社保中心持有效证件当面认证。

 

9、在南平市社保管理中心办理退休的居住在延平行政区域外人员是否可以从网上下载《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答:可以。认证表可在南平市社保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可上网百度搜索输入:南平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表格下载→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南平市,选择打印。

 

10、退休人员因未及时办理认证被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如何办理恢复发放?

 

答:本人到社保中心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表或本人前往所管辖的企业、街道认证,后由企业、街道向社保中心申报恢复及补发养老金。

 

11、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怎么申领?

 

答: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家属应在30日内主动向所在的企业或社区申报并提供有效的材料(医学死亡证明、火葬场的尸体火化证明及公安部门的户籍销户证明)。由企业或社区街道填写《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表》及《离退休<职>人员增减情况表》,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目前根据《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丧葬补助费标准按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两倍发给。

 

12、何种情况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或暂时停发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答:离退休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停发或暂时停发其基本养老金: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2、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3、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发生以上第1、2、4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仍具有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的,应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并恢复发放基本养老金,发生以上第3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服刑期满后可按服刑前最后一次领取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

 

13、个人冒领养老保险金应承但何种后果?

 

答: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相关业务链接:

  1. 福建省退休人员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系统

来源: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