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2023年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全口径平均工资7469元)


《关于乌兰察布市2023年度职工医疗保险费申报核定的通知》明确:

 

各参保单位2023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职工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月平均工资计算方式为:年度工资总额除以领取月数;新参保职工以本人当月工资申报;退休职工无需申报。

 

2022年度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469元,依此计算,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5975.2元/月的按照5975.2核定缴费基数,高于22407元/月的按照22407核定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介于5975.2元至22407元之间的,按照申报工资数额核定缴费基数。退休职工统一按2021年全自治区平均养老金做为基数核定。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7469核定。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必须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并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费按业务年度缴纳,个人72元/年,单位120元/年。灵活就业人员192元/年。

 

2023年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继续实行按月核定,自2023年7月1日开始,至2024年6月30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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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