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 关于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免缴费人员工资基数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黄医保服发〔2020〕11号
市直各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黄冈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申报认定的通知》(黄医保〔2015〕16号)文件规定,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障退休人员享受应有医疗保险待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0年6月30日以前已经办理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免缴费手续的参保职工。
二、申报时间
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申报地址
黄冈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医保综合服务窗口(黄州区永安路特1号)
四、申报资料及要求
1、单位退休免缴费职工:由本单位填报《单位退休免缴费职工工资基数申报表》(须经单位法人代表、经办人员审核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后的本年度调整退休工资名册表。
2、退休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携带本年度养老金发放资料或凭证申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退休免缴费人员工资基数一经申报核定后,同一核定年度内不予更改。逾期未按时申报的,则下一年度的个人账户仍按原申报工资额为基数划入。
2、对已办理退休免缴费终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实行个人生存状况备案制度,参保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家属应及时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个人死亡情况。对因隐瞒不报而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流失的,将依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按照欺诈骗保行为予以查处。
附件:单位退休免缴费职工工资基数申报表
黄冈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9月25日
附件下载:
来源:黄冈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0-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