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 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标准(全口径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汕头市《关于调整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明确:

 

2022年汕头市所在片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077元,2022年汕头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730元。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上限为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807元的300%,即26421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为2022年汕头市所在片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077元的60%,即4246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807元的60%,即5284元。

 

(二)失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上限为2022年汕头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730元的300%,即23190元;下限暂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执行,如有调整再另行通知。

 

(三)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按参保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计征。

 

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可根据其月劳动报酬或者月补助补贴收入等情况予以申报,上限为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807元的300%,即26421元;下限为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807元的60%,即52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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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