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南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琼财社规〔2022〕7号


各市县财政局、 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

 

为规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 益,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的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财政 部、退役军人部、医保局关于修改退役安置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社〔2019〕225 号) 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规 范转移支付管理意见的通知》(琼财预〔2021〕854 号) 等文件 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医疗保 障局制定本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7日

 

 

 

 

 

 


来源: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