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自治州 关于2023年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的政策说明


各级失业保险参保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参保职工及失业人员:

 

您好,根据《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2〕 23 号)、《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失业保险保障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 〕 1 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要求,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为阶段性应急政策,实施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目前已停止执行。

 

如您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 12333APP 及微信公众号“就业彩云南”等渠道申领。



相关业务链接:

  1. 就业彩云南·服务大厅(微信版)
  2.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来源: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