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关于组织开展卫生系列副高级和工程系列职称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

 

根据全省职称评审工作部署,现将卫生系列副高级和工程系列职称申评人员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范围

 

2023年5月29日(周一)

 

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工程系列职称的部分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2023年5月30日(周二)

 

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工程系列职称的部分人员及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答辩地点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中等职业学校(超强街与创意南路交汇处东南角),答辩人员从院区北门进入技术报告厅候考。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务必将此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每一个参评人员,确保参评人员准时参加答辩。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务纪律,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请参加答辩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严格按照答辩报到时间(见附件)报到,答辩现场出示缴费证明(手机缴费截图),答辩顺序现场公布,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3.答辩采取自述+问答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3分钟,专家将结合申报材料和专业领域自述内容进行2分钟提问,总体时间控制在5分钟。

 

4.评审结果将于5月30日(周二)22:00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栏目中进行公示。

 

联 系 人:高莞、李阁鑫

联系方式:0431-88690926

 

附件:

1.2023年5月29日答辩人员及报到时间

2.2023年5月30日答辩人员及报到时间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5月26日


附件下载:

  1. 1.2023年5月29日答辩人员及报到时间.xlsx
  2. 2.2023年5月30日答辩人员及报到时间.xlsx

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