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 关于新增和规范“砭石治疗”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晋医保函〔2021〕34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省直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完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和相关医疗机构申报情况,经组织专家论证,新增和规范了“砭石治疗”等1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医疗机构可在核定价格的基础上向下浮动。

 

二、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认真落实价格公示和“一日清单”制度。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分解项目收费。

 

三、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砭石治疗”等1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xlsx

来源: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