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2023年关于发放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的公告


为做好新形势下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持续巩固提升就业帮扶工作成效,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经济稳中有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3〕12号)、《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发〔2023〕9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东西部劳务协作优惠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63号)、《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临州人社通〔2022〕98号)等文件精神,对我市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标准

 

1、发放对象:临夏市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5周岁)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

 

2、补助标准:2023年开始,在省外(除山东省济南市)稳定就业3个月及3个月以上的,每人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600元。

 

二、申报材料

 

1、务工人员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协议或3个月及以上工资清单。

 

2、个体从业者提供就业所在地村、社区开具的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务工证明。

 

3、脱贫劳动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家庭一折通(卡)复印件。

 

三、奖补程序

 

交通补贴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级初核、乡镇审核、县级审定”的原则发放。

 

1、村级收核。务工人员提供申报资料,向所在村提出申请,村委会核实无误并进行公示后,汇总上报镇政府。

 

2、乡镇审核。镇政府通过“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比对无误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劳务办。

 

3.市直部门审核并资金拨付。市劳务办复核后,通过各镇财政所将交通补贴拨付至农户一折通(卡)。

 

四、实施时间

 

交通补贴集中申报时间为5月15日至9月20日。请符合条件人员,将申报(佐证)材料报所在村进行登记。

 

联系电话:0930-6668985。

 

临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临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