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 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21]98号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9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各部门、各有关经办机构不断优化服务举措,提高服务质量,根据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筛查的稳岗返还单位名单,结合掌握的本地实际情况,主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核实用人单位是否存在破产、解散、严重失信、“僵尸企业”、不符合环保政策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核实处理。对符合条件且已掌握其对公账户信息的用人单位,经公示无异议的可直接发放补贴;无对公账户信息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全市统一开发的稳岗返还推送系统进行线上确认申领。因特殊原因确需线下申领的,须经各级经办机构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审,复审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发放。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财政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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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