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营市工伤预防专家库成员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宣传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

 

为加强我市工伤预防项目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工伤预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规范工伤预防项目立项评审、宣传培训、问题诊断、措施制定、评估验收等专业技术相关工作,促进我市工伤预防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开展,不断推进我市工伤预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管理服务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印发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90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73号)、《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东营市工伤预防“暖心护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人社字〔2021〕7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面向社会征集各行业、各领域工伤预防专家,组建东营市工伤预防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3年6月9日。

 

二、征集范围

 

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宣传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等各行业领域从事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财务管理、法律事务、宣传培训等相关方面的专家均可申报我市工伤预防专家人选资格。

 

三、专家申报条件

 

专家库入库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无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热爱工伤预防事业,愿意参加工伤预防相关工作,身体健康,有时间条件,能胜任现场工作。

 

(二)专业条件

 

熟悉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及工伤预防的方针政策,熟悉本行业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掌握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政策水平,在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的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财务管理、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等工伤预防方面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具有省市应急管理专家资格;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工伤预防、财务管理、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工伤预防、财务管理、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

 

四、选拔方式

 

专家库入库专家实行部门推荐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办法,从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保经办、财政、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司法、住房城建、交通运输、工会等部门推荐的工伤预防专家人选中择优选择,并面向社会公开选择。具体程序如下:

 

(一)本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推荐;

 

(二)填报《东营市工伤预防专家推荐表》(附件1)、签署承诺书(附件3)并提供具备专家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实推荐材料,综合评审专家资格、专业背景、履职能力,提出拟聘(新增)专家名单;

 

(四)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按照分级分类原则择优选择确认拟聘(新增)入库专家名单;

 

(五)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门户网站对新增拟聘入库专家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六)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经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审议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专家库入库专家;

 

(七)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向确定聘任的专家发放聘书,并将名单向社会公布。

 

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伤预防项目管理部门和本市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已纳入行业领域专家库的专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纳入工伤预防专家库。各级人社、财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发改、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公安、工会等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可优先纳入工伤预防专家库。

 

五、使用管理

 

专家库分行业领域分类建设,主要包括工伤保险政策、法律法规、财务管理、职业卫生(含职业卫生、医疗急救、精神卫生等)、安全生产(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交通安全、石油天然气、机械制造、电力安全、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贸等领域)、宣传培训、综合管理等方面,并可以结合工伤预防工作实际调整专业类别设置。

 

专家库入库专家为本市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接受部门委派积极参与本市特殊工伤事故案例的现场调查分析,协助做好本市的工伤预防宣传培训、课题研究、标准制定、教材开发等有关工作。

 

六、申报方式

 

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推荐条件,严格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专家本人提报报名材料,按程序由推荐单位汇总后(汇总表见附件2),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及扫描版提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自行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及扫描版提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名时间截止为2023年6月9日。

 

联系地址:东营市南一路290号就业创业中心807房间。

联系人:何老师、印老师

联系电话:8381189、8330859

电子邮箱:dyssbk@126.com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东营市工伤预防专家推荐表.docx
  2. 附件2东营市工伤预防专家汇总表.xlsx
  3. 附件3东营市工伤预防专家承诺书.docx

来源: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