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9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7141元


2019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7141元,与2018年的52930元相比,增加了4211元,名义增长[1]8.0%,增幅比2018年回落0.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2019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5.3%。

 

从行业门类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居前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1306元,金融业(主要是各种保险代理、典当行和投资咨询公司)64487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64121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42倍、1.13倍和1.12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41032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2862元,教育43723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1.8%、75.0%和76.5%。

 

从增长速度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幅居前的三个行业依次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分别增长15.5%、14.9%和14.5%。增幅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农、林、牧、渔业,房地产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别增长1.3%、3.1%和3.8%。有13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019年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注[1]:文中以下增长,除特别指出外,均为名义增长。


来源:福建省统计局
发布: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