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3733元


2018年江西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3733元,比上年增加3423元,名义增长8.5%。扣除物价因素,2018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6.3%。

 

分地区看,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有6个设区市高于全省年平均工资水平,其中,排位前三的设区市依次是南昌、景德镇和九江,分别为49329元、46292元和46217元,同比名义增长率分别为12.0%、6.8%和6.1%。最高与最低地区的平均工资之比为1.31,与上年的1.24相比,差距有所扩大。

 

表1 2018年城镇私营单位分地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房地产业50484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8164元,金融业47932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15倍、1.10倍和1.10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29800元,住宿和餐饮业35470元,批发和零售业37251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68%、81%和85%。在19个行业门类中,有8个行业的年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且最高与最低行业的年平均工资之比为1.69,比上年的1.65相比,差距有所扩大。

 

表2 2018年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来源:江西省统计局
发布:2019-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