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 关于报送2022年度享受政府特殊岗位补贴人员有关情况的通知

呼人社办发〔2023〕91号


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享受政府特殊岗位补贴人员情况的统计上报、补贴发放及2023年度资金预算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享受政府特殊岗位补贴人员的范围

 

市本级事业单位受聘上岗的两院院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博士。实行年薪制的高层次人才不再享受特殊岗位补贴。

 

二、 2022年享受政府特殊岗位补贴人员备案

 

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对2022年12月31日前在本部门(单位)受聘在岗的享受政府特殊岗位补贴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备案。重点对下列四类人员审核并在附表中标注清楚:

 

1. 办理退休手续人员;

 

2. 已到退休年龄未办退休手续人员;

 

3.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4. 调离本单位人员。

 

三、享受政府特殊岗位补贴新增人员备案及资金预算

 

(一)对2022年9月——2023年4月新增符合享受政府特殊岗位补贴人员进行备案及资金预算申报。

 

(二)对2023年5月以后新增符合享受政府特殊岗位补贴人员从2023年6月起逐月进行备案及资金预算申报。

 

四、申报程序

 

享受政府特殊岗位补贴的申报,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逐级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新增人员需填写《呼和浩特市政府特殊岗位补贴审批表》(附件4)、《呼和浩特市政府特殊岗位补贴审批花名册》(附件5),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二)组织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同意,由各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各单位、各主管部门在申报前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申报。

 

(三)逐级审核。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条件的审核,推荐单位须在佐证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审核人章和单位公章。审核通过后填写《2022年度享受政府特殊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1)、《 2022年度享受特岗补贴聘任统计表》(附件2)、《新增符合享受政府特殊岗位补贴人员预算》(附件3)。

 

(四)备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申报时间

 

(一)2022年度享受特岗补贴人员备案及2022年9月——2023年4月新增符合享受政府特殊岗位补贴人员资金预算。

 

各部门(单位)在2023年5月16日前将下列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1. 2022年度享受政府特殊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1)一式两份;

 

2. 2022年度享受特岗补贴聘任统计表(附件2)一式两份;

 

3. 新增符合享受政府特殊岗位补贴人员预算(附件3)一式两份;

 

4.公示结果报告。

 

新增符合享受政府特殊岗位补贴人员同时附下列材料:

 

1.呼和浩特市政府特殊岗位补贴审批表(附件4)一式一份;

 

2.呼和浩特市政府特殊岗位补贴审批花名册(附件5)一式三份;

 

博士学历人员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及以上证书复印件(单位审核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相应职称证书、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书复印件(单位审核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二)2023年5月以后新增符合享受政府特殊岗位补贴人员资金预算。

 

从2023年6月开始,按月报送资金预算,每月16日前报送上一月新增符合享受政府特殊岗位补贴人员预算,将下列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1. 新增符合享受政府特殊岗位补贴人员预算(附件3)一式两份;

 

2.呼和浩特市政府特殊岗位补贴审批表(附件4)一式一份;

 

3.呼和浩特市政府特殊岗位补贴审批花名册(附件5)一式三份;

 

4.公示结果报告。

 

博士学历人员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及以上证书复印件(单位审核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相应职称证书、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书复印件(单位审核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六、有关要求

 

(一)事业单位改革后未进行岗位设置的单位,应尽快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已聘任正高级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和已受聘上岗的博士方可兑现政府特殊岗位补贴。

 

(二)受聘上岗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博士且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方可享受政府特殊岗位补贴。

 

(三)从受聘专业技术岗位退休的正高级人员,政府特殊岗位补贴发放至办理退休手续当月。因事业单位改革转入行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再上报。

 

(四)附件1-3书面材料统一使用EXCEL表格打印(设置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号字,数字的格式统一为文本格式),电子版需刻录光盘,请仔细核实准确无误后上报。

 

(五)请各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中已不受聘在专业技术岗位,不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在《2022年度享受政府特殊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或《新增符合享受政府特殊岗位补贴人员预算》中特别注明。

 

联 系 人:林娜, 联系电话:0471—5181210

电子邮箱:rsjzjk21@163.com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04房间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6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2022年度已享受政府特殊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xls
  2. 附件2:2022年度享受特岗补贴聘任统计表.xlsx
  3. 附件3:新增符合享受政府特殊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xlsx
  4. 附件4:呼和浩特市特殊岗位政府补贴审批表.docx
  5. 附件5:呼和浩特市特殊岗位政府补贴审批花名册.docx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