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 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衢新区管委会,各用人单位:

 

目前夏季已来临,为进一步落实《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切实保障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

 

要充分认识加强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守牢守好安全底线。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力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明确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高温天气安全生产规定

 

各用人单位要严格履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加强劳动者身体健康检查,合理调整劳动者工作时间,科学确定劳动强度,全面改善劳动条件,开展高温天气作业危害及防护等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完善劳动者高温天气作业时突发疾病应急处置预案,最大限度减少高温天气作业对劳动者身体健康带来的危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足额发放防暑降温费。各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时间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安排劳动者进行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 37℃以上、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要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并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切实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加强劳动保障监督检查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普及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要以室外露天作业的行业企业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防暑降温各项措施,对违反高温天气劳动保护规定的用人单位,要依法纠正和查处,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5日


来源: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