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甘南州第三批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医保局《甘肃省医疗保障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试行)》(甘医保发〔2023〕25号),根据甘南州医保局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经办工作的通知》(州医保发〔2023〕57号)要求,对各县市申请的定点零售药店集中受理、审核,经相关系统联调验收合格后,将甘南州合作市甘南盘旋路大药房等50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我州门诊统筹管理,现予以公布。

 

甘南州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1日

 

附件:甘南州第三批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来源:甘南州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