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聊城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度假区社保中心,相关培训机构:
现将《聊城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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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