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 关于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的公告


市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等规定,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超过24个月及以上,无公积金贷款余额、无担保、无冻结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账户:

 

(一)职工离、退休的;

 

(二)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6个月以上的;

 

(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四)职工单位破产、改制、撤销、解散的。

 

二、清理时间

 

此次集中清理时限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止。后续我中心将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开展常态化清理工作。

 

三、清理程序

 

(一)查询清理账户

 

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可登录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gjj.xinyu.gov.cn/)、微信公众号查询此次清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名单(详见附件)。

 

(二)分类处理账户

 

1.如缴存职工在本中心或本中心以外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办理账户转移接续手续。

 

2.如缴存职工未在本中心或本中心以外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持本人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银行一类账户卡等相关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手续。

 

四、办理地点

 

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均可办理。符合离、退休,个人账户封存满6个月已上办理条件的缴存职工,还可以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办理提取销户手续。

 

五、办理要求

 

(一)各缴存单位应对本单位长期封存的职工账户逐一进行清查,及时通知缴存职工携带相关证件办理提取手续。

 

(二)缴存职工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遇见有关问题的,可通过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咨询0790-6436885。


附件下载:

  1. 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名单.xlsx

来源: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