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 关于开通线上租房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公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更好地支持我市缴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办事流程,即日起,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和网上服务厅开通租房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适用人群

 

满足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缴存人(包括普通职工、高层次人才、新市民或青年人)可申请签约租房委托提取,在协议有效期限内公积金中心按照规定的金额逐月将签约人住房公积金划拨至其银行结算账户。

 

02、协议有效期限

 

委托提取有效期限不超过1年。申请人是青年人的,协议有效期限不超过36周岁的前一个月。申请人是新市民,取得本市户籍不满3年的,协议有效期限不超过取得户籍满3年的前一个月。夫妻双方都符合新市民或青年人租房提取条件的,以两者截止期限较早的时间为准。

 

03、约定提取金额

 

(一)普通职工

 

约定提取金额上限为我市规定的定额提取额度(目前为1260元)。

 

(二)高层次人才

 

约定提取金额上限为我市规定的定额提取额度的两倍(目前为2520元)。

 

(三)新市民或青年人

 

1.新市民或青年人单身的:约定提取金额上限为签约时最近一次月汇缴金额与定额提取金额之间(1260元)的较大值。

 

2.新市民或青年人已婚的:家庭约定提取金额上限为签约时新市民或青年人最近一次月汇缴金额(夫妻双方都是的月汇缴金额相加)与定额提取金额(1260元)之间的较大值。

 

(四)协议有效期限内的每月提取金额一经约定不得更改。

 

04、提取时间、频次和金额

 

按照当月申请、次月生效的原则,每月最多提取一次,且不超过约定提取金额,提取后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1元。夫妻双方同时签约的,提取金额按登记先后顺序生成,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约定提取金额。委托提取资金于每月11日至13日(遇节假日顺延)划拨。

 

05、操作流程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和网上服务厅租房委托提取签约操作流程见附件。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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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租房委托提取签约操作手册

 

一、微信公众号

 

步骤1:打开“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我的账户”-“我的业务”。

 

步骤2: 输入“身份证号码”,使用人脸认证登录。

 

步骤3:点击“业务办理”。

 

步骤4:点击“签约解约 ”。

 

步骤5:点击“租房委托提取签约”。

 

步骤6:阅读并同意业务办理承诺书,点击“下一步”。

 

步骤7:如实填写信息,点击“下一步”。

 

步骤8:仔细阅读并同意“租赁自住住房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书”。

 

步骤9:点击“收件扫描”,上传相关材料后,点击“关闭”。

 

步骤10:点击“提交”按钮进入人脸识别。

 

步骤11:根据提示进行人脸认证识别。

 

步骤12:人脸识别成功后,点击“下一步”按钮(此处非常重要,如果不点击下一步,业务不会提交)。

 

步骤13:根据页面提示查看业务提交是否成功。

 

二、网上服务厅

 

步骤1:登录网厅,进入网厅首页,点击【业务办理】进入业务办理模块。

 

步骤2:选择办理业务类型,点击【下一步】。

 

步骤3:阅读《业务办理承诺书》,选择“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上述承诺,同意签约”后点击【下一步】。

 

步骤4:录入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

 

步骤5:仔细阅读并同意《租赁自住住房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书》。

 

步骤6:点击【收件扫描】。

 

步骤7:根据业务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步骤8:点击【提交】按钮进入业务提交环节。

 

步骤9:打开手机支付宝,使用本人实名认证的支付宝扫描网厅二维码,按支付宝提示进行扫脸认证。

 

点击【同意并认证】

点击【采集本人人脸】

 

认证成功后支付宝提示认证成功,网厅业务自动提交。


来源: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