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关于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黑龙江省人社厅《关于确定2024年度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黑人社函〔2023〕625号),2024年度全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计发基本养老金使用的上年度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4120元,上年度全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010元。自2024年1月1日起使用。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按上年度全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300%划分9个缴费档次(见附表)。

 

 

提示:1.凡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或原企业下岗职工按灵活就业身份接续人员,已达到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无法进行银行批量扣缴,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代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缴费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前往缴费所属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生成缴费计划后再缴费。

 

2.请黑河市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每月10日前将当年(月)养老保险足额存入签订扣款协议的账户(银行卡),按现行政策规定,2024年缴费期内未及时缴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下一年度不允许补缴。

 

黑河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1月4日


来源: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