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 转发《关于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的通知(2024年)

芜人社发〔2024〕1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财政局,市工伤保险管理鉴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市及各县市区、开发区社保经办机构于2024年1月23日前,按要求将相关待遇调整发放到位;于2024年1月29日前将调整情况统一报送市工伤保险中心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附件:《关于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湖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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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