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 关于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告(2024年1月25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2023年在税务申报后未足额缴纳的用人单位,应在2024年1月25前在税务部门完成缴费。2023年未申报或申报后未足额缴纳的用人单位,2024年1月1日后缴纳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除缴纳应缴未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本金外,按规定加收0.5‰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第一师阿拉尔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


来源:第一师阿拉尔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4-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