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公告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包括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

 

(一)重大决策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的意见和措施;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省委省政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3.涉及全中心性的机制、体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

 

4.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督、法治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

 

5.全省社保医保经办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及工作目标的确定;

 

6.影响社保医保经办事业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大信访矛盾化解、重大案件查处和重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7.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包括贯彻执行上级重要工作部署和上级领导指示的情况,事关全省社保医保经办事业发展的请示报告,党组工作中带有全中心性的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8.中心领导职责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调整等重大事项;

 

9.重大奖励和处分决定;

 

10.中心党组自身建设的重大事项;

 

11.其他有重大影响的工作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1.中心党组管理干部的录用、选拔、任免、调整、监督、考核等事项;

 

2.省管干部的推荐选拔;

 

3.中心机关工作人员的定岗定位及职务等级确定;

 

4.中心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等级确定,后备干部的确定;

 

5.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

 

6.其他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人事任免(管理、挂职交流)等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对全省社保医保经办事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

 

2.一次(批)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房产维修改造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等;

 

3.一次(批)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大宗国有资产、物资的采购和处置;

 

4.组织开展大型活动及重大活动安排;

 

5.其他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和经济活动。

 

(四)大额资金使用

 

1.年度财政预算编制、调整的建议;

 

2.50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

 

3.其他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来源: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4-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