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安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3〕35号)要求,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广安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落实服务项目、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得低于市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要求。市级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支持政策,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各地各相关单位不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9日

 


发布:2024-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