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 关于2024年市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年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开始缴费了,请缴费人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及时了解缴费政策和待遇享受的变化,避免因缴费问题影响权益享受。

 

注意事项(划重点):

 

1.社保、医保需分别缴费,不再一票征缴。税务部门提供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电子税务局、前台税务征收窗口等多种线上、线下缴费渠道。

 

2.为方便缴费,请缴费人尽量选择“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等线上方式自行申报缴费(具体操作流程附后)。

 

3.缴费人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按月、季度、半年、全年缴费,无须一次性缴纳全年费款。在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一公布前,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上下限分别暂按21207元和4242元)。2023年社平工资公布后,缴费基数低于下限(即社平工资的60%)的需要按照社保、医保政策分别补差。

 

4.自2024年1月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工伤保险。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后不享受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相关待遇。

 

5.医疗保险应按时缴纳,避免出现断保。1月份无法及时缴纳医疗保险的,2023年正常缴费享受待遇且无欠费的情况下,须在2024年2月底前缴纳1-2月费款,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行垫付,缴费确认后可到医保部门报销。

 

6.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自2024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仍保持四档7%、8%、9%、10%(原先6%、7%分别调整为7%、8%)供参保人员选择:①7%:医保卡无钱,无生育津贴,可住院;②8%:医保卡无钱,有生育津贴,可住院;③9%:医保卡有钱,无生育津贴,可住院;④10%:医保卡有钱,有生育津贴,可住院。缴费人申请变更医保缴费比例的(原先6%调整为7%、7%调整为8%,不属于变更缴费比例范围),需先到医保部门办理后,再通过税务线上、线下渠道自行申报缴费。

 

7.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参保登记、个人账户管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人社、医保部门负责办理。

 

8.退费由税务部门发起,人社、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费款退至缴费人提供的银行卡。

 

咨询电话:

税务部门:8879160

社保中心:8102776

医保中心:8102708

就业中心:8875252


附件下载:

  1. 附件:2024年市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操作指南.pdf


相关业务链接:

  1. 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缴费小程序)

来源:潍坊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