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关于公布2023年度星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创建星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活动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65号)要求,各级人社部门积极开展了星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创建活动。经自主申报、初审推荐、复核评查、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35家单位为“2023年度五星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南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30家单位为“2023年度四星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九江市柴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12家单位为“2023年度三星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

 

希望获评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当好“领头雁”,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省广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学习经验做法,勇于开拓创新,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健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为牵引,以提升办案质效为中心,以强化重大争议和易发多发争议案件办理为重点,持续推进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为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助力高质量充分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江西省2023年度星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名单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