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溪市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通告
全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缴费人: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提升服务质效,避免缴费人因银行账户余额不足、缺少协议、账户冻结、忘记存款等原因未能及时扣款,影响达龄办理退休、住院结算、领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取消批扣时间
考虑取消批扣,缴费人对其他缴费渠道需要一个认知和适应过程,本溪市税务局决定调整《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本溪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的通告》中“自2024年1月1日起,取消全市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银行签约扣款的缴费方式,此前已选择签约银行批扣的缴费人请通过其他渠道自主办理缴费业务。”的规定,将批扣时间延长到2024年6月30日。2024年7月1日开始全面取消批扣业务,缴费人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完成缴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一)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自2024年1月11日起开展全省(除大连)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2024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费暂按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计算,待新的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出台公布后,会执行新基数并补差。
(二)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展全省(除大连)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大额医疗补充保险按照《本溪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办法》规定征收。
三、缴费方式
缴费人可通过以下缴费方式自主选择档次、缴纳费款。
(一)辽宁省税务局“掌上办”缴费渠道
1.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
2.辽宁移动办税APP
3.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
(二)办税服务厅
各县区办税服务厅、经办机构一厅联办窗口对外提供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相关服务。
(三)政府政务服务平台
辽事通APP“社保缴费”功能模块
(四)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缴费渠道
7月1日之前缴费人可以继续选择批扣,也可以选择下面渠道完成缴费。
(五)签约扣款
我们鼓励广大缴费人通过线上渠道自主缴费。
与银行签订扣款协议的,6月30日之前可继续通过签约扣款方式缴纳费款,缴费人应在进行当年缴费前确认缴费档次;当年未变更缴费档次的,将按上年度选定的缴费档次进行签约扣款。开展签约扣款业务的缴费人,本年度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扣款时间:7月份之前为每月15—19日,灵活就业基本医疗保险扣款时间:7月份之前为每月21日—25日。同时2024年1-2月不开展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签约扣款,以便缴费人确认或修改档次。请广大签约扣款缴费人在扣款期内避免进行查缴操作,以免造成扣款失败。
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
2024年1月24日
相关业务链接:
发布:2024-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