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向参保人员免费提供短信服务的通告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有关规定,经省医疗保障局同意,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免费向省本级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收入和支出提醒等短信服务,暂不支持个人账户共济、代缴和医保移动支付短信服务。具体短信将以“106905511511”号码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广电手机用户发送,以“106821231511”号码向中国联通手机用户发送,统一发送签名为【四川省医保事务中心】。

 

特此通告。

 

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1月22日


来源: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4-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