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 关于做好2023年度水利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天市水发〔2023〕219号


各县区水务局,局属各事业单位,相关企业:

 

根据甘肃省水利厅《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水利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水人事发〔2023〕412号)和市人社局《转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天人社发〔2023〕15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全市水利工程中级职称申报推荐和答辩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依据

 

职称评审根据人社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40号),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和《甘肃省工程系列水利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65号)等政策文件,积极落实《天水市民营企业 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天人社发〔2022〕125号)精神,充分激发和释放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壮大各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二、申报人员范围

 

(一)在我市工作的水利系统事业单位及相关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只要符合申报评审水利工程专业中级职称条件的,均可在岗位限额内申报、评审(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取得职称资格后,按照优先调整岗位结构比例聘用)。

 

(二)水利专业相关行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如需评审水利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可由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市水利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评审(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报市职改部门同意、备案)。

 

(三)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即转正定级),按照管理权限,县(区)初级职称和大中专毕业生的转正定级,由县(区)考核认定;市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初级职称认定,由市水务局认定,报市职改部门备案;中级职称的认定,由市水利工程专业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报市职改部门备案。

 

三、时间安排

 

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从8月30日24时开启,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24时,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24时前完成各级审核反馈工作。请各用人单位抓紧组织开展考核推荐和公示工作,申报人员和各单位要按时限要求完成申报、公示、审核、反馈工作,逾期不报视为放弃。专业技术人员务必在9月30日24时之前完成个人申报,申报人因操作原因使用了“一键删除”键的,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重新申报,9月30日24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个人申报端口,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成功的,系统不再重启,由此带来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我局拟定于11月份组织召开中级职称答辩评审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报评审方式

 

我市水利工程中级职称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gszcxt.cn,可通过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窗口登录),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申报人申报、用人单位及各有关部门审核的具体操作程序,按省职改办《关于“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3号)要求进行。

 

五、有关申报材料

 

(一)学历材料。申报人员上传所有涉及申报评审所需学历证书及相关查询材料。

 

(二)年度考核材料。申报人员须如实填报评审相应职称所需年度考核结果。如将年度考核优秀作为业绩条件,须将“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相关资料上传。

 

(三)公示结果材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四)论文。将论文做为业绩的,上传论文封面、扉页及发表的论文所在页面。省人社厅已购买“中国知网”收录论文查重服务,供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才在信息系统中免费使用,不接收任何报告单。未收录的论文,由用人单位联系进行查重,并上传有单位签字盖章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论文“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核心期刊论文不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不超过25%。

 

(五)项目(课题)材料。申报材料要与本人申报专业或从事工作一致或相近,填报符合评审条件的业绩材料即可。项目资料,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批复、担任相关负责人文件、涉及项目资金文件、验收(结题)报告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材料过多的可上传封面、单位盖章页、个人排名页(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其他能体现业绩成果的页面。

 

(六)资料上传。专业技术人员将本人参加工作相关文件、学历证书、初级职称资格证书、聘任文件或证书、任初级职称以来年度考核情况、继续教育证明、业绩贡献和成果等证明材料及所有符合评价条件标准的业绩全部扫描上传至相应栏目内,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符合标准业绩最优、其他备选业绩”。系统功能优化后操作指南可点击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查看(http://www.gszcxt.cn/zcxt/indexzsnr/indexLmlb?lxid=8)。个人基本信息模块中手机号码应填写申报人本人手机号码,以便在“钉钉”视频答辩中准确连线。

 

六、申报要求

 

(一)明确事项。

 

1.在水利单位从事水质化验检测、工程勘测、城市供水等相关水利工作,但其工作岗位类别在条件标准中未明确表述的,其从业人员纳入评审范围,工作业绩参考条件标准中相关条款。

 

2.各类工程验收,均以竣工验收为准。

 

(二)业绩时限。申报人员的业绩计算截止到今年9月30日,该时间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报。申报人员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

 

(三)任职年限。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年限,均计算到今年的12月31日。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聘任的当月计算;其他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

 

(四)继续教育。推进继续教育与职称评审有效衔接,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我省继续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2022年及以后继续教育相关数据从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平台提取(申报人需在信息系统中填写继续教育证书编号)。2021年及之前的继续教育情况,需上传继续教育证书等佐证材料。

 

(五)转系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转系列评审,并按新系列资格条件申报职称,其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可按转系列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用)时间累计计算。转系列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须在新系列(专业)聘任(用)满1年以上。未转系列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转系列申报需在系统中填报现有同级职称。

 

(六)鼓励贯通领域。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甘人职〔2022〕132号)及《关于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甘人社厅发〔2021〕9号)规定,高技能人才在贯通领域取得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层级的职称。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申报评审水利工程专业职称。

 

(七)其它要求。

 

1.县区申报人员由县区职改办出具空岗证明加盖公章,与《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同时扫描上传至“其它业绩审查”栏。各县区水务局、相关企业按规定时限完成材料审核后,及时汇总上报《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业绩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二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sswrjk@163.com。申报人员如实填写《水利专家评价意见表》(附件3)、《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业绩证明材料目录》(附件4),并上传至“相关证明材料”栏。

 

2.考核认定人员(转正定级),中级申报方式按正常晋升申报,在“工作小结”栏注明“(考核认定)”,初级认定在系统进入后选择“认定”,再按照相应提示填报。

 

3.今年实行职称视频答辩,本人提前准备答辩材料,在申报材料时扫描上传至“其它业绩审查”栏,并在“其他业绩名称”里填写“答辩材料”,“业绩扫描”里填写“单位+姓名”(如秦州区XX中心 王XX),以便专家审核提问。

 

七、相关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签名承诺,并填报上传《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同时要对本人申报所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材料的准确性、齐全性负责。

 

(二)用人单位要按照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对申报人员信息及证明材料逐项审查,择优推荐并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将个人申报材料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将落实对用人单位上报前公示“双随机”抽查不低于30%的要求,对不按规定进行公示的实行“一票否决”,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工作经历、业绩能力、有关证明材料真实性全面负责,严格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专人把好申报材料审查关。

 

(三)县区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把关,按照职称改革的相关要求,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全、规范,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开、公正,依法办事。不属于评审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申报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在材料审核、答辩、评审、公示等环节全程监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评审,情况严重者,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单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联系人:金 坚 程文静

联系电话:0938-8211606

地 址:天水市水务局人事教育科(天水市秦州区金家庄政务中心1号楼1512室)

 

天水市水务局

2023年8月29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4.doc


相关业务链接:

  1. 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

来源: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