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湖南省知识技能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名单的通知

湘人社函〔2024〕15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知识技能型职业技能等级统一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按“自愿申报,择优遴选”的原则,面向全省征集知识技能型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经自主申报、专家评估、实地查勘、社会公示等程序,现确定新增、调整36家知识技能型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期限为3年,从发布之日起计算。

 

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自即日起与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在所在市(州)行政区域内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统一认定职业(工种)全省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考务管理、统一阅卷,积极支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质量监控体系,有序推进工作。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沟通联系。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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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湖南省知识技能型职业(工种)社会评价机构名单.docx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