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 关于征集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的通告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2〕9号)、《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办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23〕3号)等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专家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做好评价机构备案评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建设评审等工作,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巴中市内企事业单位、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及社会团体中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专家。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秉公评审,能自觉遵守技能人才评价相关规章制度。

 

(二)熟悉国家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法规政策,熟练掌握本职业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职业技能标准、考评技术与方法,能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

 

(三)应具有相关职业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及以上,在本领域有一定的社会认可度,长期从事技能考评相关工作、经验丰富者优先。

 

(四)全市1+3主导产业领域急需紧缺职业专家可放宽到具有相关职业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但需从事相关急需紧缺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

 

(五)热爱技能人才评价事业且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195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权力与义务

 

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专家进入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库,入库专家享有如下权利、履行如下义务:

 

(一)权利

 

1.享有独立评审权,独立开展评价机构备案评估、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建设评审等工作;

 

2.优先推荐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研修、交流等活动;

 

3.优先推荐参加“巴山优才培育计划”评选或相应职业行业内评先选优。

 

(二)义务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技能人才评价各项政策规定;

 

2.严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及结果等信息,不得利用专家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

 

3.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并签字确认;

 

4.参评事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5.服从管理,配合答复涉及评审事项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四、有关事项

 

(一)为扩大专家队伍职业覆盖面,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征集1次,申请截止于每年6月30日。

 

(二)申请人须填写《巴中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申报表》(见附件),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专业能力和从业经历的材料。

 

(三)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须由工作单位经办人查验原件并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交由所在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使用扫描件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827-5266561

邮 箱:110097751qq.com

附件:巴中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申报表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6日


附件下载:

  1. 巴中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申报表.doc

来源: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