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中山市三灵大药房等37家零售药店为中山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的公告


根据《中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医保发〔2021〕60号)相关规定,经条件核对、现场核查评估、公示等程序,决定新增中山市三灵大药房等37家零售药店为中山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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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新增37家定点零售药店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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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