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2024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全面启动!


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全面启动,其中个人缴费连续第5年维持原标准。在此提醒,为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不受影响,广大城乡居民应及时足额为自己和家人缴纳医疗保险费。

 

一、个人缴费标准连续5年不变

 

近年来,因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我市统筹考虑个人和家庭承受能力、医疗费用增长和居民医疗需求等因素,最大程度减轻参保居民个人缴费负担。2024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继续按照一档居民462元二档居民和少年儿童395元大学生150元的标准执行。这是自2020年以来,我市居民医保连续第5年维持个人缴费标准不变。在此基础上,市、区(市)两级财政继续对居民医保实施补助,其中一档缴费成年居民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50元,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在校大学生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70元,补助标准继续在全省领先。

 

二、及时参保缴费是享受待遇的重要前提

 

2024年,我市继续执行省统一政策,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更规范。参保人应在2023年9-12月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4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并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24年1月1日后缴费的,居民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将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设置待遇等待期,是为了鼓励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及时参保缴费,避免在疾病发生时出现临时投保的逆选择现象,导致居民医保不可持续。一定要重点关注了解相关政策,及时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以便及时享受待遇保障。

 

三、线上线下多渠道方便市民参保缴费

 

针对农村居民、城区居民、中小学在校学生(幼儿)、在校大学生、持《山东省居住证》非本市户籍居民等各类情况,医保和税务部门细化办理流程和参保缴费渠道,为广大居民参保缴费提供便利。其中,各区市辖区范围内由村居管理的农村居民,由村居集中办理;城区居民中上年度已在街道保障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的,无需再办理参保登记业务,可直接通过税务渠道办理缴费(新参保的,可通过“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或到户籍街道保障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少年儿童和大学生,由学校或幼儿园统一组织办理;其他未入托的婴幼儿,可随街道保障中心或村居办理;持《山东省居住证》参保的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可持公安部门发放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山东省居住证》按本市户籍参保人员相同渠道办理;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携带青岛市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到就近街道保障中心办理参保登记业务。

 

参保人办理参保登记后,可通过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系统、手机税税通APP(“个人办税”)、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云闪付(“城市服务”)、自助办税缴费终端社保费模块自助缴费,也可以通过经办银行、办税服务厅、社保大厅税务窗口、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税务窗口办理缴费,缴费途径更加便捷多样。

 

四、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可为家人缴纳居民医保

 

为更好发挥职工个人账户金家庭共济作用,我市职工参保人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金,为配偶、父母、子女缴纳我市居民医疗保险费。例如:某职工参保人的子女是我市在校学生,在通过学校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并缴费后,该职工可关注“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进入“掌办大厅-掌上办-我的医保-医保个账-个人账户近亲属共用”模块,从其本人的个人账户金中,将为子女缴纳的居民医保费金额395元提取到本人的银行卡账户上进行使用。



相关业务链接:

  1. 青岛医保(微信小程序)
  2. 青岛税务·社保缴费平台(微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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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