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一届德州市职业技能大赛—工业类职业技能竞赛钳工赛项比赛通知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实施“人才兴德”战略,培育壮大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根据《德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试行办法》(德人社字〔2022〕48号)、《关于规范德州市“技能兴德”职业技能大赛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德州市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德人社字〔2023〕49号)等有关要求,决定举办第一届德州市职业技能大赛—工业类职业技能竞赛钳工赛项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本次大赛共设1个竞赛项目:钳工。

 

二、参赛对象

 

德州市各企业单位职工、技工院校教师等均可报名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山东省技术能手”等省级以上称号的人员和已获得过本工种(项目)市级竞赛第一名的,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三、竞赛安排

 

(一)报名阶段。

 

2023年9月22日下午18点前,各县市区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可通过初赛、预选赛等形式选拔优秀选手。

 

(二)比赛阶段。

 

1、比赛时间:2023 年9月25日

 

2、比赛地点:德州陵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实训楼一楼

 

3、成绩计算:

 

大赛项目分为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项内容,以实际操作为主。按照个人总成绩决定竞赛名次。个人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30%+实操比赛成绩*70%。总成绩相同者,以实操比赛成绩高者为先;如实操比赛成绩依然相同,以实操比赛时间短者为先。

 

四、大赛奖项

 

对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表彰奖励如下:

 

(一)对获得决赛前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5000 元、3000 元、2000 元奖励。

 

(二)对获得决赛前2名的在职职工,经申报符合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授予“德州市技术能手”;由市总工会授予“德州市五一劳动标兵”;属于35岁以下的,由团市委认定为“德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符合条件的,由市妇联认定为“德州市巾帼建功标兵”。已获得过以上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

 

(三)竞赛组委会对前三名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教练),颁发优秀指导教师(教练)证书;对精心备赛、表现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奖。

 

(四)对符合条件的参赛选手,由主办单位协商职业资格实施机构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因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限制或不具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条件,无法办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的工种,不予晋升。

 

(五)对获得德州市职业技能大赛的第1名选手,符合条件的可认定为市级技师工作站领办人。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可优先推荐申报省、市首席技师等重点人才工程。

 

五、申诉与仲裁

 

申诉主体为领队。申诉启动时,领队向监督仲裁组递交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诉报告,申诉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提出申诉的时间应在竞赛结束后(选手赛场竞赛内容全部完成)1小时内。超过时效不予受理。监督仲裁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1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方。监督仲裁组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联系人: 马婧奕 13668628636;史小燕 18866023457

报名邮箱:lcqzzjwc@163.com

 

附件1:第一届德州市职业技能大赛—工业类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附件2:第一届德州市职业技能大赛—工业类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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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