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通化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通化医药高新区人事局、吉林通化国际港务区办公室,市直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通化市服务企业人才发展若干措施》(通人才字〔2022〕14号),持续推进《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通发〔2017〕17号)精神,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能推广等方面的作用,经研究决定,2023年拟评选5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依托企业建立工作室,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有符合条件的领办人,技能人才占比较高,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带动就业、创业,全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2.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

 

3.能为“工作室”提供相应资金支持及场地、设备、设施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二)依托职业、技工院校建立工作室,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符合条件的领办人,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2.能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领办人条件:

 

凡在我市域内就业,身体健康并在法定工作年龄内,能正常组织开展工作室日常工作,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善于创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吉林省首席技师”、“吉林省技能大奖”、“吉林省技术能手”、省级行业协会等荣誉称号、省级以上技术创新成果奖或发明专利。

 

2.在生产实践中起带头作用并积极传承技艺,有丰富的带徒传技实践经验,所带学生、徒弟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具有特殊绝技绝活,善于总结经验和创新规范技术规程,并对工艺生产领域产生变革性作用,或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4.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培养技能人才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

 

各地组织本地企业、职业、技工院校按评选条件、程序和有关要求自行开展评选工作,并将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人社局。(荣获历届市级“工作室”的领办人不再重复申报)。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市职业技能教育集团办公室申报。

 

(二)评审办法

 

邀请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同时邀请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确保评审公开、公平、公正。评选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

 

(三)申报材料

 

1.工作室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申办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申报工作室职业(工种)、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领办技能大师(师傅)简介、工作室计划目标等。

 

3.工作室依托的企业或公共实训基地有关情况,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为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工作室领办人身份证、县级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荣誉证书及领办人在技术创新方面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政策支持

 

(一)对获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资金由同级县(市)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拨付。项目单位要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提升使用效能的通知>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195号)、《关于印发吉林省首席技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12号)及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社〔2019〕591号)要求,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培训用品购置、技能交流推广、技术技能创新研发等费用。要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二)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师徒工作间”领办人,开展“师徒”技能传承培养技能人才。通过“师带徒”取得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的,分别给予师傅3000元、4000元、5000元带徒补助。对无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有关职业(工种),徒弟参加国家级、省级或市级职业技能竞赛所获成绩按照相关比赛奖励措施比照相应职业等级进行补助。

 

(三)通过以师带徒拥有专利或科技创新成果,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吸收高新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等方面作出贡献的,给予5000元补助。

 

(四)对评定符合条件的市级工作室优先推荐省或国家级工作室评选。

 

四、相关要求

 

(一)各地人社部门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按评审条件、程序和有关要求开展评审工作,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不实情况的,将取消申报人的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地人社部门及市直单位务于10月9日16时前,将申报材料及5分钟视频资料报送至市职业技能教育集团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本通知电子文稿及相关表格可在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联系电话:0435-3267455 3910352(集团办公室)

联系人: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石 磊 马晓霞

 

市职业技能教育集团办公室 封莉丽

 

集团办公室地址:通化市技师学院二楼建设大街286号(原通化市第九中学)

网 址:http://rsj.tonghua.gov.cn/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化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2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通化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请表.docx

来源: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