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 关于进一步开展办理跨省通办“提前退休”事项的通知


全市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深化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跨省通办业务办理,提升住房公积金便民利民服务水平。现将在核心业务系统及网上业务大厅开展办理跨省通办事项“提前退休”业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业务办理条件

 

1、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符合其他情形办理提前退休的。

 

2、企业单位职工因特殊岗位、特殊工种等原因,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提前退休的。

 

二、所需要件及业务规则

 

(一)所需要件(原件或加盖单位章复印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的退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养老金领取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业务规则:

 

1、缴存单位专管员提供上述材料为职工办理封存时,需在所提供材料上注明“该职工已提前退休,封存后不再缴交公积金”。

 

2、“提前退休”封存后,职工即可直接办理销户提取,无需再提供上述所需要件。

 

三、新增系统功能

 

(一)封存原因增加“提前退休”

 

网上业务大厅:变更业务-个人账户变更申报-封存原因增加“提前退休”。

 

(二)封存原因变更增加“提前退休”。

 

网上业务大厅,办理封存原因更正和批量封存原因更正业务,变更后封存原因增加“提前退休”。

 

(三)个人网厅,销户提取和批量销户提取中,提取原因增加“提前退休”。

 

此功能于2023年10月8日上线。

 

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10月8日


来源: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2023-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