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 关于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两病”门诊用药待遇保障的通知(2022年)
呼医保发〔2022〕23号
各旗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市局综合保障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两病”门诊用药待遇,推进国家“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活动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居民医保“两病”待遇享受率,决定将居民医保“两病”门诊用药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为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变。
调整后,支付比例高于居民普通门诊(“健康小药箱”)支付比例。各旗市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多措并举,积极引导“两病”参保患者优先使用“两病”门诊待遇,切实提升“两病”患者待遇享受率。
本通知自系统调整完成后执行。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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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8-25